随着我国对环境保护力度的不断增强,风电企业也面临着日益严重的环保压力,在当前的环保压力下,风电企业想要生存下去,唯一在建设和生产的过程中,注意环境保护,降低对环境的危害。
而针对风电与环保的冲突问题,也相继有大省试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,河南省成为“领头羊”,第一个发文2018年正式全面试行该制度,接着是福建省,最近江苏这一沿海大省也发布了《江苏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》。事后弥补不如事中控制,事中控制不如事前预防。进入2018年来,国家部门(林业局、林草局)、福建山东山西等纷纷出台相关政策明令禁止,风电开发进一步受限。
今年3月国家林业局发布的《在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修筑设施审批管理暂行办法》指出,禁止在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修筑光伏发电、风力发电、火力发电等项目的设施。9月国家林业局和草原局起草的《关于规范风电场项目建设使用林地的通知(征求意见稿)》,重点指出风电场建设中土地林地等使用要求和注意事项等。
在日益严苛的生态和环境保护要求下,风电项目的建设正面临着新的挑战。风电场在建设和运营期均不可避免的会对环境产生一定影响,会产生噪声、施工扬尘、水土流失等一系列问题,相比建成后再拆除风机,给风电企业带来很大损失而言,未雨绸缪无疑是最好的办法。
风力发电由于会产生噪音、水土流失等一系列环境问题,因此在建设和生产的过程中需要额外注意,不断提升施工建设水平和运营能力,提升技术实力,降低对环境的危害。
湖北优发国际电力设备有限公司
2018年10月30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