土地与别的资源不同,占电力企业的生产成本是非常大的,过重的土地成本是制约电力企业发展的重大障碍,优发国际电力就简单分析土地占电力企业的生产成本。
西部地区土地租金比东部地区便宜,但也有自己的难处,土地税费、难以应对的征地工作也困扰着大多数的光伏企业。在内蒙地区,一个10万千瓦的地面光伏电站占用耕地,一般需要一次性缴纳4000万元耕地占用税,每年缴纳800万元土地使用税,算下来20年有累计2亿元的税费。
对于投资企业来说,压力更大的是地租支付方式。有些要求一次性付清5年,剩余的按年支付还算合理;有些地区,要求一次性支付20年地租,就对项目成本影响较大。以100MW光伏项目为例,农光互补占地6000亩,如果按照500元/年/亩一次性支付20年,仅地租一项就需支付6000万。100MW的光伏项目,EPC价格在4-4.2块之间,综合来看地租已经占到8%的总成本了。
目前,东部地区土地指标紧张,仅能利用鱼塘、一般农用地等开展渔光互补、农光互补等农业光伏综合开发项目,农业和光伏各承担一半的地租。这种情况下,通常一半的地租的价格在500-1000元/年/亩。对于大型领跑者基地,土地来源由政府协调,有采煤塌陷区、鱼塘等,这些土地也不是免费使用,特别是第三批领跑者部分基地在后期上涨了土地成本,超过1000元/年/亩。
土地占电力企业生产的总成本比例不断提升,严重制约了电力企业的发展,因此很多电力企业都把眼光投向了土地价格相对便宜的中西部地区,同时地方政府也应当与电力企业通力合作,保障电力企业的用地需求。
湖北优发国际电力设备有限公司
2018年10月31日